2001年5月13日

感情是不能習慣的

我的鬥魚死了,在相處了281,maybe是280天的時候。
可以很容易地算出大概,是因為我記得是去年父親節前的星期日買魚送父親當禮物時買的。
不確定是哪一天,卻是因為我的疏忽...
在辦公桌上,或是書桌上用美美的威士忌杯或是水杯養條鬥魚,一直是我的習慣。
來來回回養了幾次,似乎一直沒有超過過一年。鬥魚的壽命不只於此的,我知道。那麼原因呢?
其實,我也知道,錯是在我。
感情是不能習慣的,感情是不能視為理所當然的,親情如此,愛情如此,養寵物亦是如此。
剛開始時,每天餵食自然是一定的,我還會常常去逗一逗他,或是說,鬥一鬥他。
所以,一陣子之後,他只要一看見我,就會有反應,會靠過來,看著我。對別人不會,只有對我會,對穿著跟
我一樣衣服的人也不會,只有對我會。
魚不會說話,但是還是可以表達出:「我看到你了,我認識你,我很高興。」
然後,我開始將他的存在當成理所當然,滿心地以為他能夠至少陪伴我兩三個年頭,滿心地以為他能夠陪我度過整個軍旅生涯。
於是,我開始忙著其他的事情,忙著閱讀,忙著寫文章,忙著玩樂。
一直到兩天、三天可能都沒有坐下來好好看看他,即使他在我pass by的時候還是試著向我表達出:「嗨!很高興看到你!」的訊息,但是我開始視而不見。
我不愛他嗎?當然不是,只是他的存在被我視為理所當然,我幼稚地以為不需要再花費太多心血就可以維持這段情感。
情人會離開你,寵物不會,他只會在用光了所有所有期盼的眼神之後,安靜地死去。
當我看到他靜靜地躺在杯底,身上失去了生物獨有的鮮豔色彩,只剩下黯淡地灰紅色時,我脫力地蹲下身來,喘著氣,大聲咒罵。罵的不是別人,而是我自己,到底要付出多少,才能夠得到教訓?
甚至,我只能夠依稀地記得,前天曾經看過他一眼,草草地餵了些飼料。這兩天之內,別說不曾進過辦公室,我卻連想都沒有想到過他。
誰會相信,我曾經愛過他?

每天十分鐘的噓寒問暖有多重要?
答案是,缺乏了真誠的十分鐘,任何的感情都將無法維持。
情人會離開。
寵物會死去。
而自己則會陷入孤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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